一、 公告本所「107年度財產保養檢查及財物盤點作業實施計畫」及附件,敬請依計畫內容執行。
二、重點說明:
1.使用保管單位初盤:本所各單位初盤作業已設計為電子化管理,相關作業皆需於本所財物管理系統登錄俾憑完成單位初盤作業,敬請配合辦理。(單位初盤日期:108年1月2日至108年1月25日前完成初盤作業)
(1)各保管人自我盤點(系統盤點期程:108年1月2日起至108年1月25日截止):各保管人應就所保管財物,第一可自行下載財產及物品檢查單(操作步驟:進入本所財物管理系統→報表→財產(或物品)檢查單※請記得切換系統)進行逐項全部盤點,有物無帳財物應妥適處理,完成自我盤點作業後需確實登錄於本所財物管理系統內,以便複查;第二可下載保管人自我盤點APP至智慧型手機或平板電腦(只限Android系統),掃描財物標籤QR code,僅提供下載保管人本人之財物保管資料,即可完成自我盤點作業(操作手冊:請至本所財物管理系統登入畫面左側→最新消息下載簡報檔),如發現財產及物品標籤遺失或模糊不清時,可勾選補印標籤,本室將於108年1月28日起開始發放補印標籤,黏貼財物標籤時,請先將黏貼部位擦拭乾淨後再予以貼上,避免發生無法黏貼之情形。
(2)單位內互盤(系統盤點期程:108年1月2日起至108年1月25日截止):各保管人自我盤點作業完成後,接續進行同單位之保管人互相盤點(範圍:財產全盤及物品1/2以上盤點),必要時, 可由計畫主持人或單位主管指派人員盤點,惟互盤階段保管人不可自盤,並請確實登錄於本所財物管理系統內,以便複查。
(3)執行盤點人員,對各類別之財產、物品與帳籍數量應確實核對,將核對情形詳實登錄於本所財物管理系統內,以便複查。
(4)請各單位於108年1月25日前完成初盤作業,秘書室將於108年1月28日至2月1日進行統計各單位已盤點及未盤點資料,如有未盤點資料將送至各單位(請於108年2月11日前改善完畢後送回),並請各單位填具財物分類清(盤)點紀錄檢討報告表(如附件5),於108年2月1日前送秘書室管理科彙整處理。各單位初盤如有不落實情形,將加重扣分。
2.有關本所專支人員所使用之財物,於辦理年度財物盤點事宜時,敬請協助 保管人辦理財物盤點事宜,說明如下:
各單位辦理初盤作業時,專支人員請進入本所財物管理系統→點選「報表」→財產檢查單→點選「保管人」→點選「使用人」→產製→下載列印出紙本(財產及物品皆需列印),請依照財產檢查單所列之項次逐一盤點完成,並予以核章後交由保管人登入本所財物管理系統內(請勾選保管人自盤欄位),由保管人接續辦理互盤作業(互盤階段保管人不可自盤)。
三、黏貼財產及物品標籤時,請先將黏貼部位擦拭乾淨後再予以貼上,避免發生沾染灰塵後無法黏貼之情形,或用透明膠帶黏貼財產及物品標籤上方避免脫落,謝謝您的協助與配合。
四、本案連絡人為秘書室管理科曾敏理小姐,分機23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