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辦理本所改制行政法人財產移交相關作業,請本所各單位配合事項
發佈者: 黃琬茜1.退離人員請儘速辦理財物移轉作業。
2.財物品移轉及減損單,需於8月31日前完成會辦及陳核作業流程,已列印之移動單及減損單請於本8月25日前送管理科,未完成流程之單據屆時系統將自動刪除,俟改制後系統更新,保管人至新系統重新申請,如有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3.改制前已奉核准之減損單,請於112年10月31日前繳交報廢財物,以利辦理公開變賣。於改制後奉核准之減損單據,報廢財物收繳時間將另行公告。
4.聯絡人:秘書室管理科 吳素貞小姐 分機:23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