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管制對象:本所同仁、餐廳人員、銀行人員、郵局人員、合作社人員、勞務承攬人員及會客人員。
二、管制時間及地點:
(一)尖峰時段(07:30 ~ 09:00):
1、本所同仁、餐廳人員、銀行人員、郵局人員、合作社人員、勞務承攬人員:進入三號門後,請靠道路兩側接受量測。
2、會客人員:請於會客室換證櫃台接受量測。
(二)非尖峰時段:
1、本所同仁、餐廳人員、銀行人員、郵局人員、合作社人員、勞務承攬人員:在三號門大門崗哨接受量測。
2、會客人員:請於會客室換證櫃台接受量測。
三、有關交通尖峰時段,配合量測額溫措施,調整人員進出所區動線如下:
(一)尖鋒時段:07:30 ~ 09:00
(二)入離所車道調整:(詳示意圖)
1、緯七路(3號門至經三路),只進不出。
2、人員一律由緯九路離所。
四、管制措施:額溫<380C,始可進入所區上班或洽公;額溫>=380C,要求同仁及會客人員戴口罩儘速就醫,並居家自主管理。
五、請各單位宣導周知,並確實督促所屬同仁及會客人員遵循。本案承辦人員、電話:秘書室蔡銀藝,分機23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