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104年研究生入所出入證暨車證換發作業。
發佈者: 何梅新一、本所104年研究生入所出入證暨車證換發作業,請各單位依適用研究生之需要,自本(104)年04 月23日(星期四) 起依規定提出申請。
二、原核准在案者請檢附原核准簽呈影本,至新核准者於人員報到時,另填寫「持出入證人員報到單」。(簽呈內請務必註明工作起訖時間)
三、另人員離職時,請原申請單位確實督促離職人員填寫「持出入證人員離職單」,並繳回原申請證件,若人員轉調單位時,請原申請單位書面會知新單位後,影送該書面乙份逕送秘書室存查,以利門禁管制。
四、103年研究生入所出入證暨車證,使用至本(104)年05月29日下班止,爾後失效。
五、申辦書表(持出入證人員報到單)於秘書室事務科常用表格內下載使用。
六、有關研究生入所出入證暨車證申請,承辦人:秘書室事務科林佳慧小姐,TEL:2353或徐智勇先生,TEL:23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