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作領域包含所有基礎研究領域。
2.計畫分類包含合作研究計畫 (Joint Project) 及雙邊研討會 (Joint Seminar)。
3.研究計畫我方申請人須為刻正執行科技部補助研究類計畫主持人,計畫須由臺奧雙方計畫主持人共同研議完成,並分別向科技部及奧方(FWF)提出申請案。
4.科技部函、申請須知及英文申請書如附件。
5.欲申請同仁請備妥相關文件,經督導副所長審核同意後,於申請期限內至科技部網站 ( https://www.most.gov.tw/ch/academic ) 「學術研發服務網登入」處提出申請,並將申請名冊於4月1日前移綜計組函送科技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