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辦理化學藥品、化學耗材等集中採購注意事項!
發佈者: 黃貴貞
為因應化學藥品、化學耗材等開口合約尚未建立,本室擬每月辦理化學藥品、化學耗材等集中採購。建議申請單位自行內部彙整採購金額達10萬元以上即可自行出案為原則,本室集中採購輔助配合辦理。
秘書室每月集中採購(10萬元以下)具一般性化學藥品、化學耗材等應注意事項:
一、採購規格:具一般性化學藥品(不含特殊規格、獨家代理)、化學耗材。
二、採購金額:10萬以下。
三、採購申請單:B類申請單
本所各單位若有需求者請用B類申請單,規格第一項目請註明申請單位、聯絡人及電話,如下表。
|
項目 |
名稱及規格 |
|
1 |
申請單位: 聯絡人: 分機: |
四、驗收結報方式:依各申請單位分批驗收分批結報。
五、採購時程:每月5日集中併案,依併案情況調整交貨期限。(因含統整各申請單位標的物、履約期程與開標時程等等)
六、承辦單位:秘書室管理科/黃貴貞/分機239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