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配合職安會於管制區設置刷卡門禁需求,原「新增網路端點申請 (有線網路)」申請收件時間延長至 104/02/11(三) 下班前。
(1) 未送過申請單之單位,請由各單位網路技服人員統計需求後以組、室為單位,填表並由單位主管核章後於收件期限前送至綜計組承辦人。
(2) 已送過申請單之單位,如申請內容需異動 (新增或減少),請由原填表人重新填表 (重新填寫完整申請項目),原申請單可取回或由本組代為銷毀。
備註:無線網路擴充申請期限維持原公告,兩種申請之期限皆為 104/02/11(三) 下班前。
綜計組 敬啟
本案聯絡人:吳睦傑 分機30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