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科會101年9月18日臺會綜二字第1010063125號函即日起停止適用
發佈者: 張淑惠-綜計組一、國科會來函通知,即日起101年9月18日臺會綜二字第1010063125號函(如附件),停止適用。
二、原來函為執行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時,出差人員以同一出國事由,已另獲國科會其他補助經費者,其相關出國經費不得再於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內報支。經向國科會承辦人瞭解本案意指即日起「同一出國事由」可由國科會其他補助計畫經費共同分攤報支。
一、國科會來函通知,即日起101年9月18日臺會綜二字第1010063125號函(如附件),停止適用。
二、原來函為執行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時,出差人員以同一出國事由,已另獲國科會其他補助經費者,其相關出國經費不得再於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內報支。經向國科會承辦人瞭解本案意指即日起「同一出國事由」可由國科會其他補助計畫經費共同分攤報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