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工友(含技工、駕駛)107年度休假補助相關事宜。
發佈者: 何梅新有關工友(含技工、駕駛)之休假補助等相關事宜,自107年起按以下說明辦理:
一、依原能會106年12月20日會秘字第1060016258號函轉行政院函之規定辦理。(如附件)
二、工友自107年1月1日起仍比照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以下簡稱休假改進措施)請領休假補助費,惟工友每年休假補助費上限改以其實際休假日數為計算基礎,說明如下:
(一)國民旅遊卡休假補助費部分,以工友當年度實際休假日數核給1日新臺幣(以下同)1,143元,最高以14日核給1萬6,000元為限。
(二)逾上開14日以外之特別休假,按工友實際休假日數核給1日600元,未達1日者,按日折半支給。
(三)餘有關補助方式(包括自行運用額度、觀光旅遊額度等)等相關事宜,仍比照休假改進措施相關規定辦理,惟是否列屬自行運用或觀光旅遊 額度之區別,以工友實際休假日數為判斷依據。
三、 檢附「107年休假補助費相關事項Q&A」1份,如尚有疑義請向本案承辦人洽詢(秘書室事務科 傅美欣、分機2350)。
四、 有關國旅卡請款作業,人事室將另案公告辦理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