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份薪資發放及研替人員第3階段發薪注意事項說明
發佈者: 林汝倩一、本所員工、約聘僱及研發替代役等人員105年11月份薪資,訂於105年11月
1日(星期二)發放,屆時逕撥入各同仁薪資帳戶內請自行領取。
二、本所員工105年11月份公教存款,訂於105年11月1日(星期二)存入同仁
公教存款帳戶內請自行領取。
三、研替人員自第3階段由本所發放薪資之同仁,需重新辦理薪資帳戶利率及
跨行優惠等手續(請先至出納科領取承諾書),並於發薪當月10日以後
每日下午2時前,攜帶雙證件正本及存摺、印鑑章至核研所土地銀行辦理。
四、11月份薪資通知單e-mail於105年10月27日送達各位同仁信箱。
五、薪資通知e-mail若不慎刪除仍可進入所內『個人資訊系統』點選薪資單補寄功
能(仍以e-mail方式補寄)。另為倡導節能減碳建議同仁可將檔案存檔,必要時
再自行列印使用。
六、若有任何疑問請洽出納科林汝倩,TEL:23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