眷屬實物配給併銷口數調查
發佈者: 管理員一、本所員工『眷屬實物配給併銷口數調查 表』已開放調查,原報領有眷屬口數之 同仁請自行上網查詢填寫(不再印發紙 本調查)。請進入本所網頁之 『個人資訊系統』填報: 開放填寫時間:103/11/10~103/11/30 § 『初任公職日在84年7月1日以後者, 已採單一薪俸, 無實物配給眷口併銷項 目, 不需上網修正。』 (進入後請點選左邊「眷口修正」選項 後,若出現無眷屬資料明細者,表 示無眷口不需做確認,有眷屬者按現況 請在異動情形下方欄位眷屬處點選適當 選項,若眷屬無異動時,也需點選「無 異動」並存檔)。 二、因「眷屬併銷口數調查表」與薪資所得 稅(免稅部份)之扣繳有密切關係,故 為加速資料之審核,俾利104年度元月 份薪資之前置作業,系統查閱確認時間 關閉後將不再受理,請同仁配合時效上 網填寫。 三、調查表填寫補充說明如下: (1)眷屬年滿20歲尚在就學者,若申請教 補費時已附上學生證影本者可免再繳交 ,無申請教補費者,請將證件影本(加 註員工本人姓名)於103年11月30日前 傳送至秘書室出納科張雪娥TEL:2337 (2)年滿20歲以上在學之眷口有下列情形 者,請主動檢附學生證影本、學分或學 費註冊單等影本: (a)研究所碩、博士班(限國內學校) (b)師範公費生 (c)軍校生 (d)教補費由配偶請領者 (e)延畢補修學分者 (3)有眷口者,但無異動之同仁也需上網點選 『無異動』之確認。 無眷口者,不需做確認。 四、眷屬若有姓名更改者(不可換口),請附相 關證明文件送至出納科統一辦理更正。 ※請由此進入確認作業:『個人資訊系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