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份薪資發放事項說明
發佈者: 林汝倩一、本所員工、約聘僱、研發替代役等人員104年11月份薪資,訂於104年11月1日(星期日)發放,屆時逕撥入各同仁薪資帳戶內請自行領取。
二、本所員工104年11月份公教存款,訂於104年11月1日(星期日)存入同仁公教存款帳戶內請自行領取。
三、11月份薪資通知單以e-mail於104年10月29日送達各位同仁。
四、研發替代役自第3階段11月份起由本所發放薪資之同仁,若尚未辦理薪資
帳戶利率手續者,請於11月11日以後每日下午2時前,攜帶雙證件正本、
影本及存摺、印鑑章、承諾書(請先至出納科領取),再至核研所土地銀行
(027館)辦理。完成辦理薪資帳戶者享有:
(1) ATM跨行提款每月5次,
(2) ATM跨行轉帳每月2次,
(3) 網路銀行跨行轉帳(有需要者另外申請)每月2次,
(4) 6個月內平均存款5萬元(含)以上,票據託收免手續費之優惠。
六、薪資通知e-mail若不慎刪除仍可進入所內『個人資訊系統』點選薪資單補寄功能(仍以e-mail方式補寄)。另為倡導節能減碳建議同仁可將檔案存檔,必要時再自行列印使用。
七、若有任何疑問請洽出納科林汝倩,TEL:23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