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09年2月1日起至109年4月13日止暫停收繳報廢財產及物品
發佈者: 黃貴貞
1.因應辦理「109年度報廢財物變賣及清運作業」及「108年度財產保養檢查及財物盤點作業」,本所報廢財物儲存場將自109年2月1日起至109年4月13日止,暫停收繳報廢財物。(報廢財物變賣及清運作業如提早完成將另行公告)
2.108年12月31日前已奉核准尚未繳交報廢財物,敬請於109年1月31日前繳交。(109年1月份送繳報廢財物的同仁請妥善保管蓋有「廢品收繳章」之減損單,以應財物盤點備查)
3.聯絡人:秘書室管理科謝明儒先生分機:23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