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告修正本所「財產與物品管理作業要點」、「財產增加單」、「財產毀損報廢單」、「折舊及攤銷計算原則」等四項,並自105年1月1日生效。修正後之要點、附件及修正對照表,請至所內網頁「秘書室/管理科/財物相關規定」項下下載。
2.本所國有財產管理系統,目前係由「比鄰資訊工作室」維護管理,有關該系統提列折舊及攤銷等相關作業情形之程式修改部分業已完成,並自105年度開始即可線上作業,本所各單位人員無需自行計算。為使本所國有財產管理系統折舊作業順暢無誤,105年1月份該系統只做折舊作業,其他如財產增加單、減損單等作業將移至2月份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