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11年1月28日起至111年4月6日暫停收繳報廢財物事宜
發佈者: 黃貴貞1.因應辦理「111年度報廢財物變賣及清運作業」及「110年度財產保養檢查及財物盤點作業」,本所報廢財物儲存場將自111年1月28日起至111年4月6日止,暫停收繳報廢財物。
2.110年12月30日前已奉核准尚未繳交報廢財物,敬請於111年1月28日前繳交。(111年1月份送繳報廢財物的同仁請妥善保管蓋有「廢品收繳章」之減損單,以應財物盤點備查)
3.聯絡人:秘書室管理科謝明儒先生分機:2347。
1.因應辦理「111年度報廢財物變賣及清運作業」及「110年度財產保養檢查及財物盤點作業」,本所報廢財物儲存場將自111年1月28日起至111年4月6日止,暫停收繳報廢財物。
2.110年12月30日前已奉核准尚未繳交報廢財物,敬請於111年1月28日前繳交。(111年1月份送繳報廢財物的同仁請妥善保管蓋有「廢品收繳章」之減損單,以應財物盤點備查)
3.聯絡人:秘書室管理科謝明儒先生分機:2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