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國已完成「聯合國反貪腐公約首次國家報告」,距離105年9月7日公布《聯合國反貪腐公約》,歷時1年餘,結合行政院、司法院、考試院、監察院及其所屬共計27個機關,全盤檢討我國落實《聯合國反貪腐公約》之現況,經過21場次的國內審查及定稿會議,順利完成首次國家報告。國家報告已公布於廉政署網站「聯合國反貪腐公約專區」(下載網頁:https://www.aac.moj.gov.tw/ct.asp?xItem=507288&ctNode=46214&mp=289)。
- 《聯合國反貪腐公約》就締約國(方)實施公約情況之審查機制,係採2階段方式進行,第1階段自2010年至2015年審查公約第3及4章,第2階段自2015年至2020年審查公約第2及5章,目前183個締約國(方)中,完成第1階段審查計有162個,完成第2階段審查者僅4個;為能與國際同步,法務部廉政署邀請國際透明組織前主席 José Ugaz在內之5名國際反貪腐領域專家,於本(107)年8月21日至24日假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福華文教會館前瞻廳(審查會議)及法務部(結論性意見發表記者會)舉辦國際審查會議,同仁可一同參與,詳附件文宣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