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春安工作注意事項,敬請本所同仁配合
發佈者: 賴妤榛
一、110年春安工作自110年2月3日(星期三)22時起迄同(110)年2月17日(星期三)24時止,共計15日。工作期間請本所同仁提高警覺,加強各館舍、實驗室及廠房等安全檢查,共同維護機關安全,如發現可疑人物及狀況,速通報政風室協助處理。
二、做好防火、防盜工作,防範危害破壞事件發生,並落實公務機密與資通安全維護,以確保本所安全。
三、同仁在金融機構及自動櫃員機(ATM)提領現金時應隨時注意身邊有無可疑人物,以防範搶劫事件發生。
四、請同仁務必遵守開車不喝酒之規定,以避免發生意外傷亡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