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研究所採購人員訓練基礎班」由財團法人聯合營建發展基金會為代訓機構
發佈者: 黃貴貞請注意訓練要事:
訓練對象: 如參訓人員名冊(附件)
上課地點: 核能研究所/060館3樓國際會議廳(除「電子採購實務」(上課6小時)課程一人一機之電腦配備至開南大學上課,備有交通車接送)
上課時間: 104年6月4日至104年8月20日(每週四)如課程表(附件)
訓練時數: 基礎班70小時(含期未測驗4小時)
考試規定:參加訓練,缺課時數(含事假、病假、公傷假、喪假、公假等各種假別)逾全部課程十分之一者,不得參加期未考試。每節上課後20分以內到課記遲到1次,每節上課結束前提前20分鐘內離開記早退1次,20分以上為缺課1小時,遲到及早退累積三次列計缺課一小時。考試成績以總滿分得分70%以上為及格。但依課程分別辦理考試者,個別課程不得有零分之情形。依「採購專業人員資格考試訓練發證及管理辦法」第15條第3項規定:「考試成績不及格者,得申請補考,無次數限制。」第19條規定:「應考人得於收受考試成績通知之次日起7日內向辦理考試機關(構)申請複查。」因缺課逾時,或因故未參加考試,依「採購專業人員訓練計畫」第六點之(三)規定:「代訓機關(構)之參訓人員未能於原報名班別修畢全部課程者,得分期選課,俟全部課程修畢後,方得參加期末考評,惟應自首次受訓班別結訓次日起一年內修畢全部課程並完成考試,否則視同放棄。」。
聯絡人:財團法人聯合營建發展基金會/梁翠華小姐,電話:0953590341及本所秘書室管理科/黃貴貞,分機239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