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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104年3月12日秘書室簽核辦理(如附件)。
二、除有妨礙立即安全或緊急之必要維修,請申請單位先行整併案件,若無法在單位內併案為10萬元以上者,請於所內公告需求併案,以公開取得方式辦理招標,如未能整併至10萬元以上,再以小額採購方式建案。
三、本室提供廠商名單一併公告於秘書室網頁,並定期更新,供各單位估價、建案參考(如附表)。
四、各單位詢廠商估價至少三家以上,且應避免累次採購均洽相同廠家報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