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重申「各機關辦理採購評選案,請慎選採購評選委員,宜優先遴派內部適任人員擔任委員,
如機關人員有專業不足之處,則遴聘外聘委員補強」。
1.依據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106年2月24日會秘字第1060002642號函辦理。
2.承辦人:賴佩青 分機:2342
轉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重申「各機關辦理採購評選案,請慎選採購評選委員,宜優先遴派內部適任人員擔任委員,
如機關人員有專業不足之處,則遴聘外聘委員補強」。
1.依據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106年2月24日會秘字第1060002642號函辦理。
2.承辦人:賴佩青 分機:2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