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年度預算尚未申請採購案件,請注意各項流程所需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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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度尚未申請但仍需採購的案件,請考量審查、採購、履約、驗收、結報等流程所需時間。採購案件擬用公開方式辦理招標之案件,請於本年度11月25日前奉核,以便秘書室辦理採購事宜。
二、預定在本年度履約完畢的案件,請自即日起開始依約追踪廠商儘速趕工或交貨。如有履約困難,請儘速向秘書室管理科反映,以便依照契約辦理相關事宜。
三、本年12月15日以後驗收的案件,請儘速將驗收紀錄表及廠商交付的發票、送貨單等文件交給秘書室管理科,辦理結報付款。會計年度結束前,必須趕辦結報的案件,請各單位派專人持送政風室、出納科、主計室等各受會單位,以免逾越期限(預定為1月8日)。
四、104年1月1日必須開始履約的儀器維護、委託研究計畫等類似案件,請儘速提出採購案,以便在年底以前完成採購作業,新年度開始時,即可簽約並接續辦理。104年度預算尚未通過前,請於購案加註:(一)本案預算額度若經立法刪減則配合調整。(二)預算經費若經立法院刪除則本案註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