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為避免機關與廠商辦理資訊服務採購時,因需求認知不同造成履約爭議,經研析及邀集各界討論後,完成「資訊服務採購需求確認之對策與作法」。(如附件)
二、請本所尚在履約之資訊服務採購案承辦同仁,注意有無與廠商需求認知不同造成履約爭議情事,並應即時導正,以確保採購效率及品質。
一、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為避免機關與廠商辦理資訊服務採購時,因需求認知不同造成履約爭議,經研析及邀集各界討論後,完成「資訊服務採購需求確認之對策與作法」。(如附件)
二、請本所尚在履約之資訊服務採購案承辦同仁,注意有無與廠商需求認知不同造成履約爭議情事,並應即時導正,以確保採購效率及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