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項計畫須由臺以雙方計畫主持人共同研議申請;申請須以現正執行之科技部研究類計畫進行擴充;合作領域為人工智慧與應用、先進材料等;科技部原計畫與擴充計畫經費總額以每件每年不低於5萬美元為原則;計畫補助國際合作主持費、國際合作所需業務費,與赴國外差旅費等。
請欲申請者經督導副所長審核後,於科技部線上系統提出,並請於108年1月21日前送綜計組專簽提報。
相關資訊請參考附件或科技部網頁:https://www.most.gov.tw/
科技部承辦人:科教發展及國際合作司,金曉珍研究員,電話:(02)2737-70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