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安會/請各單位及妊娠女性同仁配合辦理「女性勞工母性健康保護實施辦法」
發佈者: 陳雪華一、「女性勞工母性健康保護實施辦法」業經勞動部於103年12月30日發布實施,相關內容已於1月16日公告於本所網頁之新聞主題/新聞標題。
二、為保障女性同仁之權益,請本所妊娠中及分娩後未滿一年之女性同仁,如有從事前項辦法規定之危害母性健康疑慮之相關工作,應主動告知單位主管及人事室。並請人事室將名單提供職安會備查,以便安排至醫務室與本所駐診職業醫學科專科醫師面談,以提供健康危害評估及工作適性安排建議。職安會並將會同人事室與單位主管討論協商,俾能適時調整工作,以做好本所女性同仁母性健康保護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