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112年2月10日科會產字第1120008221E號函辦理(如附件)。
二、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修正「科技部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部分條文,名稱並修正為「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業經該會於112年2月10日以科會產字第1120008221B號令修正發布施行,發布令影本及法規條文如附件。
三、本案未檢附條文修正對照表,經查本次除辦法名稱修正外,並修正條文共計九條,惟各條文僅係將單位名稱「科技部」修正為「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或將「本部」修正為「本會」,其他實質內容並無修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