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原能會函轉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就直轄市、縣(市)政府公告之禁止、限制區域內從事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會商相關中央主管機關同意之處理方式案。
發佈者: 劉信龍 Sin-Long Liu一、查中央主管機關係指當初提報禁航區、限航區之相關單位,爰按原能會認知本所亦屬會商單位之一。
二、為加速後續會商作業時程,民航局提出申請者得協調相關會商單位及早提供相關協助或申請時檢附切結書(如民航局來文所述方式)。
三、相關來文及同意之處理方式說明如以下附件。
一、查中央主管機關係指當初提報禁航區、限航區之相關單位,爰按原能會認知本所亦屬會商單位之一。
二、為加速後續會商作業時程,民航局提出申請者得協調相關會商單位及早提供相關協助或申請時檢附切結書(如民航局來文所述方式)。
三、相關來文及同意之處理方式說明如以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