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能會函轉經濟部能源局公告第2次受理申請111年「節能績效保證計畫」之期間及優先補助項目。
二、本補助計畫受理申請期間為111年1月1日起至111年2月15日止,優先補助項目為:
(一)服務業中央空調系統:水側系統耗能指標值低於0.75kW/RT、空氣側系統耗能指標值低於0.25kW/RT之改善項目。
(二)資料中心能源效率指標值(Power Usage Effectiveness;PUE)低於1.5。
(三) 建置能源管理系統(Energy Management System;EMS)。
(四) 運用創能減少用電負載之設備技術。
(五) 壓縮空氣系統耗能指標值低於6.8kW/CMM。
(六) 能源效率分級標示1級之蒸氣壓縮式冰水機組。
請符合補助條件之單位評量提出申請。
聯絡人:黃其文 電話:24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