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銓敘部辦理公務人員考績法研修就分區公聽會未與會人員辦理問卷調查,本案攸關公務人員同仁重大權益,請踴躍填寫問卷
說明:
一、案係銓敘部審酌公務人員考績法自76年1月16日施行迄今,雖曾歷經4次修正,惟現行公務人員考績制度尚有更臻精進之空間。
二、又因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109年10月5日通函,機關對受考人考績考評各等次,自是日起均定性為行政處分,另本(110)年3月10日立法院第10屆第3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作成決議略以,請該部於本年6月底前提出考績法修正草案,須將考績記明理由之作法明確入法;且於修法過程該部召開公聽會廣納基層公務人員意見,另建請研議使受考人於考績處分確定前,有陳述意見之機會。
三、銓敘部審酌考績法制與公務人員權益密切相關,為期考績法制之研修,更周延完備並符合時需,除辦理分區公聽會外,另就未與會人員辦理問卷調查,以傾聽基層公務人員對於考績法制研修之看法,俾作為後續研修考績法俾作為後續研修考績法之參考。
四、本案攸關公務人員同仁重大權益,請同仁於本年5月12日前,踴躍填寫問卷,每人限填1份,煩請填寫好問卷後先送各單位行政官,再一起公文交換送人事室彙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