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科技部函送之「臺美奈米材料基礎科學研發共同合作研究計畫」構想書徵求訊息。
發佈者: 劉信龍 Sin-Long Liu一、申請者請簽會綜計組,經所部長官同意後,由台美雙方各自逕向其補助機構提出申請,俟審查通過後,科技部將暫訂於110年2月5日前正式行文通知,屆時請本所申請者檢送綜計組完整計畫書,俾由綜計組彙整後造具名冊於110年3月31日(暫定)前函送科技部提出正式申請。
二、相關來文、徵求公告及構想申請書如以下附件。
一、申請者請簽會綜計組,經所部長官同意後,由台美雙方各自逕向其補助機構提出申請,俟審查通過後,科技部將暫訂於110年2月5日前正式行文通知,屆時請本所申請者檢送綜計組完整計畫書,俾由綜計組彙整後造具名冊於110年3月31日(暫定)前函送科技部提出正式申請。
二、相關來文、徵求公告及構想申請書如以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