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系統增修功能說明
發佈者: 何梅新一、本次增修功能說明如下:
(一)表單申請流程(承辦人可以選擇設定簽核流程)
※再次提醒公文展期申請決行層級說明如下:
1.10日以內:科長、計畫主持人決行。
2.11~29日:單位一級主管及副主管決行。
3.30日(含)以上:所本部主任秘書或督導副所長決行。
(二)登記桌共享功能。
(三)發文人員抽回公文。
二、檢附增修功能使用手冊乙份(詳如附件),敬請參閱,另已上傳公文系統→說明→教學文件內,歡迎多加利用。
三、本案聯絡人:文書科曾敏理小姐、分機23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