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再次轉知台北市文山區、士林區、北投區、萬華區、中山區、南港區、大同區、信義區、松山區公所及桃園市桃園區、大溪區公所來函,請本所推薦擔任第15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0屆立法委員選舉投開票所工作人員1案。
2.凡本所編制內員工具選務工作經驗,且有意願擔任上述地區第15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0屆立法委員選舉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者,請填妥所附各地區區公所選舉投開票所工作人員登記資料卡(如附表格)經單位主管核章同意後,於本(108)年8月30日前送人事室彙辦,俾簽請所長核准推薦,逾期不予受理,請查照。
1.再次轉知台北市文山區、士林區、北投區、萬華區、中山區、南港區、大同區、信義區、松山區公所及桃園市桃園區、大溪區公所來函,請本所推薦擔任第15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0屆立法委員選舉投開票所工作人員1案。
2.凡本所編制內員工具選務工作經驗,且有意願擔任上述地區第15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0屆立法委員選舉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者,請填妥所附各地區區公所選舉投開票所工作人員登記資料卡(如附表格)經單位主管核章同意後,於本(108)年8月30日前送人事室彙辦,俾簽請所長核准推薦,逾期不予受理,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