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轉知臺北市大安區公所等檢送第14任總統副總統及第9屆立法委員選舉投開票所工作人員登記資料卡,請本所推薦擔任投開票所工作人員案。
2.同仁如有意擔任選舉工作,應先填具「投開票所工作人員登記資料卡」(如附件),經單位主管核章後,依各區公所期限前2週送人事室彙辦。
1.轉知臺北市大安區公所等檢送第14任總統副總統及第9屆立法委員選舉投開票所工作人員登記資料卡,請本所推薦擔任投開票所工作人員案。
2.同仁如有意擔任選舉工作,應先填具「投開票所工作人員登記資料卡」(如附件),經單位主管核章後,依各區公所期限前2週送人事室彙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