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托嬰中心、居家托育、身心障礙照顧服務等機構自110年8月24日起至110年9月6日有條件開放並輔導逐步恢復營運,如有需親自照顧送托兒童、身心障礙及失能之家長,於110年8月24日至110年8月31日(身心障礙及失能之家長,得延至110年9月6日),家屬其中1人得申請「防疫照顧假」,請查照轉知。
有關托嬰中心、居家托育、身心障礙照顧服務等機構自110年8月24日起至110年9月6日有條件開放並輔導逐步恢復營運,如有需親自照顧送托兒童、身心障礙及失能之家長,於110年8月24日至110年8月31日(身心障礙及失能之家長,得延至110年9月6日),家屬其中1人得申請「防疫照顧假」,請查照轉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