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各單位採購支付案件,應於111年12月23日前完成驗收作業並送至主計室辦理結報;另合約履約期限為111年12月23日以後及差旅、加班費等須依實際發生年度報支者,最遲於112年1月7日前將結報案件送至主計室,以利開立憑單於國庫關帳前付款。
二、各單位辦理保留案件申請,請先簽奉核准保留後,再填列歲出保留申請表(請至主計室網站/表單下載/會計表格-預決算/保留申請表),並檢附證明文件(奉准原案及契約影本)於112年1月7日前送至主計室辦理保留作業。
三、歲出保留申請表填列應付數(係指工程購案已執行未結報部分)者,請備妥證明資料(例如:工程計價保留款部分、採購案件廠商進度執行證明文件或照片),併同申請表送主計室。
四、屬代收款須檢附原始憑證或收支報告表送回原委託單位者,請至遲於111年12月20日前送主計室核銷,以利如期送原委託單位結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