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in

使命:
以核安、核後端、核醫製藥與民生輻射應用、新能源與跨領域系統整合等為發展主軸,實現低碳社會及增進民生福祉。
願景:
成為全國最值得信賴的原子能研發機構,發展核安、核後端、民生輻射應用與綠能科技等關鍵技術。

會員評等: 0 / 5

星期不啟用星期不啟用星期不啟用星期不啟用星期不啟用
 

一、本所於108年12月26日清運各館舍一般廢棄物時,發現031館一般廢棄物中夾雜甲醛手套及抹布、剩餘油漆等事業廢棄物;重申不得將捲狀、塊狀、粉狀、爆裂、有毒、揮發性可燃物、揮發性有機物、通訊設備及其他相關設備之鋰電池等參雜於一般廢棄物中丟棄。

二、依據廢棄物清理法規定,廢棄物種類及定義如下:

       (一)一般廢棄物:指事業廢棄物以外之廢棄物(按,員工生活廢棄物納入一般廢棄物)。

           (二)事業廢棄物:指事業活動產生非屬其員工生活產生之廢棄物,包括有害事業廢棄物及一般事業廢棄物。

            1、有害事業廢棄物:由事業所產生具有毒性、危險性,其濃度或數量足以影響人體健康或污染環境之廢棄物。

       2、一般事業廢棄物:由事業所產生有害事業廢棄物以外之廢棄物。

三、本所目前上述各類廢棄物清運方式如下:

   (一)一般廢棄物:每日由本所環境清潔維護承攬廠商清運至環保單位核准之焚化爐焚化。

   (二)事業廢棄物:

            1、各單位辦理工程、財物及勞務購案所產生之事業廢棄物,應確實督促施工廠商依契約清運離所。

       2、同仁執行業務產生之事業廢棄物,務請確實分類經累積一定數量後,由各單位或秘書室統一清運。

11月 2017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Joomla templates by Joomlash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