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105年度盈餘分配
發佈者: 何梅新本合作社105年度盈餘分配:每位社員可分配股息現金100元,請各組行政官於106年01月18日下午2點起到合作社辦公室向徐小姐領取。其紅利部份依據合作社法規定,按照社員對社之交易額比例分配。(社員抵用紅利,請社員憑員工識別證至合作社消費抵用。)
本合作社105年度盈餘分配:每位社員可分配股息現金100元,請各組行政官於106年01月18日下午2點起到合作社辦公室向徐小姐領取。其紅利部份依據合作社法規定,按照社員對社之交易額比例分配。(社員抵用紅利,請社員憑員工識別證至合作社消費抵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