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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一般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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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19 一月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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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所「105年度公務自行車維修」開口合約及附加條款(如附件),由東生企業社得標承做,合約期限自105年1月1日至105年12月31日止為期一年,請本所各單位視需要使用。
二、 建議各單位公務用自行車盡量集中保養維修,以落實精簡本所小額採購案件政策。
三、相關業務請連絡事務科周映汝小姐電話2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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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ile | Description | File size | Created |
105自行車維修.doc | | 62 kB | 2016-01-19 16: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