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105年度公務自行車維修」開口合約及附加條款(如附件)
發佈者: 何梅新一、本所「105年度公務自行車維修」開口合約及附加條款(如附件),由東生企業社得標承做,合約期限自105年1月1日至105年12月31日止為期一年,請本所各單位視需要使用。
二、 建議各單位公務用自行車盡量集中保養維修,以落實精簡本所小額採購案件政策。
三、相關業務請連絡事務科周映汝小姐電話2354。
一、本所「105年度公務自行車維修」開口合約及附加條款(如附件),由東生企業社得標承做,合約期限自105年1月1日至105年12月31日止為期一年,請本所各單位視需要使用。
二、 建議各單位公務用自行車盡量集中保養維修,以落實精簡本所小額採購案件政策。
三、相關業務請連絡事務科周映汝小姐電話2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