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112)年6月8日(星期四)上午8時30分辦理本所廢紙回收作業
發佈者: 廖明珠一、 茲訂於本(112)年6月8日(星期四)上午8時30分回收本所廢紙,並運往紙廠銷毀。
二、 各單位如有廢紙需要銷毀,請將裝訂之鐵器及塑膠品等拆除,並使用廢紙箱封裝(如夾雜非紙類物品,將不予處理);於是日上午8時30分前,搬至館外空曠地區,俾便運送車輛之收取。
三、 相關廢棄物回收,請依「本所廢棄物回收處理注意事項」辦理(詳如附件)。
四、 聯絡人及電話:秘書室事務科蔡銀藝2325。
一、 茲訂於本(112)年6月8日(星期四)上午8時30分回收本所廢紙,並運往紙廠銷毀。
二、 各單位如有廢紙需要銷毀,請將裝訂之鐵器及塑膠品等拆除,並使用廢紙箱封裝(如夾雜非紙類物品,將不予處理);於是日上午8時30分前,搬至館外空曠地區,俾便運送車輛之收取。
三、 相關廢棄物回收,請依「本所廢棄物回收處理注意事項」辦理(詳如附件)。
四、 聯絡人及電話:秘書室事務科蔡銀藝2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