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文書手冊及本所文書流程管理作業要點規定:主辦單位遇會辦單位持不同意見者,應綜簽提出綜合意見,以供所部長官裁決,綜簽後如與會辦單位意見一致,則無需再會,如仍有差異須再送會。
二、 線上公文綜簽方式可視意見內容多寡決定,如下二種:
(一)內容簡單時,可直接於「簽核意見輸入區」內註明綜簽意見。
(二)內容較複雜,則於「文稿處理」點選「增加簽稿」以增加之簽稿綜簽意見。
三、 綜簽說明及圖示請參考附件。
四、操作公文系統遇有問題請洽詢:秘書室傅鋆小姐(分機2302)。
一、 依文書手冊及本所文書流程管理作業要點規定:主辦單位遇會辦單位持不同意見者,應綜簽提出綜合意見,以供所部長官裁決,綜簽後如與會辦單位意見一致,則無需再會,如仍有差異須再送會。
二、 線上公文綜簽方式可視意見內容多寡決定,如下二種:
(一)內容簡單時,可直接於「簽核意見輸入區」內註明綜簽意見。
(二)內容較複雜,則於「文稿處理」點選「增加簽稿」以增加之簽稿綜簽意見。
三、 綜簽說明及圖示請參考附件。
四、操作公文系統遇有問題請洽詢:秘書室傅鋆小姐(分機2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