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案為促使大專校院及學術研究機構與國內外媒體業者合作製播、推廣高品質科普產品,以擴大科普知識之傳播,提升國民科學素養。提案計畫需由申請機構與科普合作企業共同規劃合作執行之計畫,申請機構負責科普產品製播及推廣之督導、管理、審查及績效評估等;科普合作企業負責科普產品之製作、播放、銷售、推廣等執行。計畫徵求類型分為「科普影視產品製播」及「科學傳播推廣」等2 類計畫,計畫預定執行期程為113年1月起以1年為原則。
二、請欲申請單位於112年10月6日(星期五)前備齊相關申請文件專簽經督導副所長核閱同意,後續由送綜計組備函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