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員評等: 0 / 5

星期不啟用星期不啟用星期不啟用星期不啟用星期不啟用
 

一、有關旨揭之物品,如有需求者,請於106年4月18日前先以電話告知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承辦人確認後,再行通知本室管理科,俾憑辦理後續移撥事宜。

二、檢附該局需求調查表1份,其後續領取及搬運等事宜,由受撥機關自行辦理及負擔費用,並請於106年4月26日及106年4月27日完成搬運作業。

Attachments:
FileDescriptionFile sizeCreated
Download this file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函.PDF)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函.PDF 74 kB2017-04-11 16:56
Download this file (需求調查表.pdf)需求調查表.pdf 436 kB2017-04-11 1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