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辦理本所104年度報廢財物第二次標售及清運作業,報廢物品儲存場將停收至105年4月22日,如有提早或延後將另行公告。
發佈者: 黃貴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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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
財產管理
發佈:16 三月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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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辦理本所
104
年度報廢財物第二次標售及清運作業,報廢物品儲存場將停收至
105
年
4
月
22
日,如有提早或延後將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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