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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應辦理「110年度報廢財物變賣及清運作業」及「109年度財產保養檢查及財物盤點作業」,本所報廢財物儲存場將自110年2月1日起至110年3月31日止,暫停收繳報廢財物。
2.109年12月31日前已奉核准尚未繳交報廢財物,敬請於110年1月31日前繳交。(110年1月份送繳報廢財物的同仁請妥善保管蓋有「廢品收繳章」之減損單,以應財物盤點備查)
3.聯絡人:秘書室管理科謝明儒先生分機:2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