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佳節(110年6月14日)將屆,請遵守「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相關規定,遇案落實登錄作業
發佈者: 吳筱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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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
政令宣導
發佈:08 六月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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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午佳節將屆,請同仁對與職務上有利害關係之個人、法人或團體之受贈財物或飲宴應酬等情,除有「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第4
點或第7
點第1
項各款情形外,應予拒絕或退還,並簽報長官及知會政風室;對於涉及請託關說事項,亦應落實本規範第11點規定登錄備查,以維護民眾對公務員公正執行職務之信賴。
為深化同仁對廉政倫理法令之認知,請積極運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e
等公務園+
學習平臺」(
https://elearn.hrd.gov.tw/mooc/index.php
)
等教學資源選讀「廉政倫理」相關課程。亦可參考本所110
年「
廉政教育訓練組裝課程
」(
https://elearn.hrd.gov.tw/info/10023397
)
。
詳情請參閱附件「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行政院及所屬機關機構請託關說登錄查察作業要點」、「受贈財物、飲宴應酬、請託關說及其他廉政倫理事件登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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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pdf
339 kB
2021-06-08 09:18
受贈財物、飲宴應酬、請託關說及其他廉政倫理事件登錄表.doc
39 kB
2021-06-08 09:19
行政院及所屬機關機構請託關說登錄查察作業要點.pdf
328 kB
2021-06-08 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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