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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原能會109年03月27日會輻字第1090003812號函辦理(詳附件)。
二、惟旨揭處理原則亦載明:各單位之契約駐點人員如不適用,得依實際需求,由各單位另案簽辦。
三、承辦人:陳玉玲小姐分機24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