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單位辦理採購申請案時,應以公告預算為原則。
發佈者: 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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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
採購管理
發佈:21 十月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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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審計部稽核意見及落實採購作業規範,爾後各單位辦理採購申請案時,應以公告預算為原則,若有不宜公告預算情形者,請申請單位必須述明不宜公開之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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