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修正本所「財產與物品管理作業要點」、「輻射管制區財產、物品報廢處理注意事項」、「申請核定財產報廢暨自我檢核技術鑑定表」、「財產減損單」
發佈者: 何梅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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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30 十月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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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修正本所
「
財產與物品管理作業要點」、
「
輻射管制區財產、物品報廢處理注意事項」、
「
申請核定財產報廢暨自我檢核技術鑑定表」、
「
財產減損單」,並自即日生效。修正後之要點、注意事項及附件、修正對照表,請至所內網頁「秘書室/管理科/財物相關規定」項下下載。
另依本所輻射防護計畫
(104.09.17)
內說明本所屬輻射工
作場所,依輻射及污染區域劃分為監測區及管制區,爾後有關
全所各單位
辦理財物報廢程序均
需經該單位輻防人員檢核及簽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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