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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不啟用星期不啟用星期不啟用星期不啟用星期不啟用
 

請各單位注意得標廠商之分包廠商有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所規定不得作為分包廠商情形,倘 貴單位所申請之購案於履約期間有前開情事,應即簽辦會知本室,俾利後續相關處置事宜,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103年9月5日會秘字第1030016332號函辦理。

二、有關拒絕往來廠商資料,請各單位逕至工程會政府電子採購網 http://web.pcc.gov.tw/常用查詢/拒絕往來廠商項下查詢,本查詢不用帳號密碼。

三、檢附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原函(詳如附夾檔),惠請遵照函示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