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員評等: 0 / 5

星期不啟用星期不啟用星期不啟用星期不啟用星期不啟用
 

工程會111年4月11日工程企字第1110100231號令,頒訂有關「機關辦理涉及國家安全採購之廠商資格限制條件及審查作業辦法」第3條第1項第4款之「經主管機關認定」情形。

工程會認定機關辦理涉及「國家安全」之採購,得依採購案件之特性及實際需要擇定「廠商代表人之犯罪紀錄」為廠商資格限制條件。

其餘說明如附件。

Attachments:
FileDescriptionFile sizeCreated
Download this file (111.04.11-工程企字第11101000231號令.pdf)111.04.11-工程企字第11101000231號令.pdf 76 kB2022-04-14 10:17
Download this file (111.04.11-工程企字第11101002312號函.PDF)111.04.11-工程企字第11101002312號函.PDF 112 kB2022-04-14 10:17